12月9日上午,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宜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100余名干警到庭旁听,接受法纪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某2007年6月至2012年3月任四川省珙县公安局洛亥镇派出所副所长、所长,2012年3月至2015年2月任珙县公安局沐滩镇派出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财物75.5万元。
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合议庭宣布休庭,择日再审。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某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悔罪。
此次职务犯罪案件公开庭审,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件,以案施教、以案示警、以案肃纪,更直观、更现实的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旁听庭审人员纷纷表示,通报旁听案件庭审,受到了教育,震撼了心灵。一定增强法纪观念,自重自警自省,廉洁奉公、公正执法,不逾越红线。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法院 甯立 彭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