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都说宅家是为国家做贡献,有个别人偏不听,醉驾开车兜风,兜到高速路口撞了收费栏杆,还借着酒劲辱骂、殴打工作人员!2月28日,合江法院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审理了此案,以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按照市、县相关统一安排部署,交通、卫生等部门派员值守高速路口疫情检测点。2月12日晚,值守白米高速疫情防控检测点的工作人员们,“偶遇”了一名醉驾打人男子,并齐手将其制服。
2月12日21时许,被告人李某在家中饮酒后觉得无聊,便开车出门兜风,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行驶经过了合江县白米高速疫情防控检测点,上高速时,撞坏了高速路收费口电子栏杆。见此突发情况,附近检测点的值守人员上前查看,发现李某存在酒后驾驶嫌疑,遂立即向合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报告情况后,要求李某在现场等待调查处理,李某拒不配合,出口辱骂并对值守人员进行殴打。其他值守工作人员上前试图将其控制,李某反抗过程中将工作人员抓伤。后经鉴定,被告人李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185mg/100mlo。
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合江法院采取远程审判模式进行审理,被告人李某在合江县看守所参与庭审。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和犯罪事实均无意见,并在最后陈述时进行了深刻反省和忏悔,当庭向被自己行为伤害的工作人员道歉。
合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李某以暴力、威胁方式妨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李某具有累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情节,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朱慧萍 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