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马法官吗?我是被执行人杜某某的父亲程某某,我要来法院替我儿子还钱……”挂断电话,执行干警马宗良随即联系申请执行人汤某某,通知其按时来法院领款。12月6日上午,程某某如约来到泸县法院执行局,替儿子偿还了汤某某的所有借款,两位前亲家也握手言和。
事情还要从2016年说起,申请执行人汤某某原本是被执行人杜某某的岳父,杜某某与汤某某女儿汤某夫妻关系续存期间,杜某某陆续向汤某某借款99000元。在杜某某与汤某离婚后,在离婚协议中对双方共同债务的偿还进行了约定,其中杜某某偿还65%(208000元),汤某偿还35%(72000元),杜某某应偿还的份额中含欠汤某某的借款27000元,汤某某自认已由女儿汤某偿还了72000元给自己,杜某某尚欠自己27000元,因多次协商无果,汤某某便将杜某某诉至法院。2016年4月12日,泸县法院依法判决杜某某偿还汤某某借款27000元。
判决生效后,杜某某迟迟未还款,于是汤某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调查了杜某某的财产状况,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该案只能依法终结执行程序,案件也因此陷入了僵局。
然而,就在今年12月3日事情出现了转机,执行干警马宗良突然接到程某某电话,说他要到法院主动替儿子把钱还了。
“案子到法院后就想着替孩子把钱还上,只是我们老两口没啥经济来源,只有打点零工挣点钱。我这几年在学校食堂打工,终于把钱筹齐了,先替他还上,听说不还钱,会被法院列入“黑名单”,作为孩子的父母,不能让他在社会上失了信用,而且孙子也大了,以后上学也会受影响……”,眼前这位满脸沧桑的老人真切地说到。
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这位六旬老父在他老年时用尽其全部精力去偿还儿子债务的做法让人不禁感慨,“父债子偿”也好,“子债父偿”也罢,无不体现了对家庭、对社会的责任和担当。一个社会的良性运行,既需要法律等制度的外部保障,同时也离不开人心内在的价值坚守。为这样一位讲诚信的好父亲点赞!
(马艳 马宗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