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物业纠纷调处中心出手了

来源:富顺县人民法院 作者:司小丽 发布时间:2021-12-04 21:16:41

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法庭来了一对面容焦急的70多岁夫妇称自己家住县城某小区一楼,其所住单元共有7层,自己家和楼上不属于同一管道,因楼上漏水导致自家厕所和卧室污水横流,半个多月了然没有人出面赔偿损失,现在求助无门,希望法院能给他们想想办法。

了解的诉求和调解意愿后,富世法庭立即启动富顺县物业纠纷联合调处中心联动调解机制,向该小区所在的沙山社区反映了收集到的信息,并请社区联系二老所住单元的全部楼上住户。

调解.jpg

日,由富世法庭、富世街道办、富世派出所、富世司法所、沙山社区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调解队伍在小区物业办公室开展了针对该起纠纷的诉前调解工作。

调解富世法庭驻庭人民调解员吴晓燕主导进行,在听清当事各方意见,大致理清事情脉络后,她从事情发生于疫情期间这一特殊时间节点出发,让各方认识到自己最初处理时的不当之处体谅对方遭遇此事的为难之处。在对二老的损失达成初步估损意见的基础上,从远亲不如近邻讲到为人处世的方式方法,从法律法规的规定讲到司法实践中的同类案例,经过数小时的沟通最终消除各方隔阂,达成楼上2-7楼住户每家支付600元用以弥补二老损失的调解意见。

当晚,社区工作人员将收集到的款项交付二老,困扰他们半月有余的纠纷圆满解决,老人紧皱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司小丽


责任编辑:梦雪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