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叙永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创新发挥人民法庭诉源治理前沿作用,为全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在“一庭一品”上下功夫,立足区位特点,锚定品牌战略。该院立足区位特点,确定人民法庭差异化发展思路,通过类型案件“集中管辖+巡回审判”模式,提升诉源治理专业化水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法庭。立足民族地区纠纷多发易发特点,将位于少数民族群众聚居地的摩尼人民法庭创建为民族团结进步法庭,组建双语办案团队,集中办理全县民族地区矛盾纠纷,有力助推民族区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1年全县涉少数民族纠纷案件数较2017年减少32.17%。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创建家事审判法庭。立足外出务工人口多、家事纠纷多发、留守老人儿童权益保障难特点,将位于交通枢纽位置的两河人民法庭创建为家事审判法庭,作为全县家事案件审理和家风教育专门阵地,聘请家事调解员50名、家事调查员23名,出具离婚证明书136份,为22名家暴受害者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为12名涉案困境老年人、未成年人提供帮扶救助,成功化解13起具有“民转刑”倾向的纠纷,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创建环境资源审判法庭。立足县域生态资源丰富特点,围绕全县“康养竹乡·画稿叙永”生态发展定位,将紧邻画稿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水尾法庭创建为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和普法教育基地,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审判,审理环境资源民事案件312件、刑事案件45件,审查环保部门非诉行政处罚案件4件。协同保护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在3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判令被告人补种树木1485株;责令3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的被告人购买鱼苗87900余尾用于增殖放养,致力生态恢复。
二是在“诉源治理”上谋合力,发挥枢纽作用,推进协同治理。该院在摩尼人民法庭牵头构建全县“石榴籽”调解工作体系,在20个少数民族村寨设立“石榴籽”调解工作室,各选聘10-12名“彝族德古”“苗族苗王”等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及地方乡贤、村社干部担任“石榴籽”调解员,运用少数民族善良风俗习惯成功调解纠纷908件,其中司法确认189件。两河人民法庭牵头构建全县“守护夕阳”调解体系,分别设立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室,建立起以2个工作室为中心、23个乡镇调解工作站为支点、212个村(社区)老年协会、妇女委员会为依托的多元化解网格体系,成功调解涉老纠纷196件、涉妇女儿童纠纷282件,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水尾人民法庭牵头构建环境资源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共同推进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
三是在“乡村振兴”上拓深度,延伸审判职能,助力乡村善治。该院在摩尼人民法庭、两河人民法庭、水尾人民法庭分别建设民族法治文化广场,以少数民族图腾、壁画等加以装饰,拉近少数民族同胞心理距离;家风教育基地,以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和”与“圆”为主题,以二十四孝图、家书墙等弘扬家庭美德;环境资源教育基地,展示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模型。今年以来,开展送法进民族村寨62场、家庭文化课堂28场,送法进企业、进单位57次,有力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传播文明进步的家庭伦理观念,助推文明乡风建设。
(叙永法院 张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