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四川省筠连县法院发扬枫桥经验 与春风村共建“无讼村居”

来源: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罗迪 古静 发布时间:2020-03-03 08:57:10

32日,筠连县委政法委、筠连县法院联合为筠连县腾达镇春风村创建“无讼村居示范点”授牌,筠连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陈践,筠连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文龙参加了授牌仪式。

筠连县首个“无讼村居”挂牌.jpg

筠连县首个“无讼村居”挂牌

杨文龙副院长在“无讼村居”授牌仪式上表示,创建“无讼社居(村居)示范点+诉调对接工作站”,是为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由基层调解组织第一时间介入纠纷,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人民法院再对符合条件的人民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在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诉讼案件的发生。

陈践副书记指出,创建无讼村居,是筠连县探索诉源治理,提升基层社会综合治理的一种新模式,构建起了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为建设平安筠连贡献了“春风”力量。

筠连县法院根据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要求,因地制宜,推出“创建无讼社居(村居)示范点+诉调对接工作站”的诉源治理新模式。首个“无讼村居示范点”授牌,选择的是具有良好法治基础的“全国文明村”“全国生态文化村”春风村,通过在春风村打造“无讼村居”,能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规范人民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使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化解在诉前,逐步形成止讼、化讼、少讼乃至“无讼”的良好氛围,为地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罗迪 古静) 


 

 

 

 


责任编辑:李月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