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69岁的陈老太搭乘邻居陈某某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与陶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陶某与陈某某分别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次要责任。陈老太因事故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后因赔偿问题协商未成诉至法院。考虑到伤者还需后续治疗,为了让伤者尽快得到理赔款,法院将案件委派至富顺县道路交通事故一站式调处中心调解并全程指导,最终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富世法庭法官对该案进行回访,了解案涉赔偿款是否到位及陈老太的康复情况。经了解,该案的赔款款已全部履行到位,陈老太的身体也在一天天康复。
谈到后续治疗时,陈老太表露因为自己年龄大了,不想后续治疗浪费钱,要把赔偿款留给儿孙的想法。法官耐心的劝说她慎重考虑治疗,只有身体健康,孩子们才能安心工作。陈老太对法官的来访表示感谢,承诺会积极配合治疗。
富顺县法院坚持判后答疑、判后回访,用主动作为传递司法温情,扎实做好审判工作的“后半篇文章”,努力提高老百姓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马文娟 郑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