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审级职能定位改革的要求,屏山法院扎实有序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工作的开展。
优化审判力量配置,充分发挥庭审作用。试点工作开展过程中,屏山县法院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优化审判力量配置,将人员向一线办案部门倾斜,开庭审理1240次,充分发挥庭审作用,在庭审中准确查明事实。
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多渠道网络开庭,方便群众。与重庆市永川区法院签订《跨域云上共享法庭协作协议》,诉讼参与人可以在当地依靠专门的信息化平台,依靠数据共享等实现共享庭审,不必到法庭参加庭审活动;充分利用“云上法庭”信息化的技术优势,开庭审理案件24次,方便了人民群众的同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了高效、便利、优质的司法服务。
强化判后答疑,助力实质化解纠纷。加大判后答疑工作,建立判后答疑工作台账,实行实时增量统计,判后答疑468次,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强化判后答疑对提升服判息诉率产生了积极作用,服判息诉率提升至97.35%,助力实质化解纠纷。
(李小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