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有所得,民生之保障也!临近年尾,眉山市东坡区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高效调解了一批涉民生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案例一】2020年3月被告在西藏某地承包劳务工程,原告在其工地务工。2021年3月20日双方经结算,确认被告欠原告工资35000余元,被告出具欠条一张。东坡区法院承办法官受理该案后,认真了解事情原委,着眼当事人的诉求,以法为据,倾心化解,双方当事人在第二天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承诺按协议及时支付原告工资。
【案例二】原告罗某某、唐某某、李某某等7人先后为被告聘用的货车司机。被告分别拖欠原告7人一万余元、千余元不等的工资,并分别向原告7人出具了工资清单,载明了拖欠的工资时间及金额,及承诺支付工资期限。但在期限满后,被告未按约支付。受理案件后,东坡区法院承办法官当天立即联系被告,组织双方调解,通过释法明理,被告与原告7人也于当天自愿达成了限期还款的调解协议。
【案例三】2018年被告召集原告汪某某、周某某、卢某某前往西藏从事劳务工作后,尚欠原告等人共计37000余元工资。经东坡区法院调解后达成协议,被告须于2021年9月30日前支付原告等人工资。然,期限满后,被告仍未履行。原告等人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东坡区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回应当事人诉求,及时约谈被执行人。经过执行干警不懈努力,让被执行人认识到一份工资对一个家庭的重要性后,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且已履行到位,汪某某等人在11月中旬如愿拿回了自己的“血汗钱”。
一直以来,东坡区法院利用自身优势和经验积累,对适合调解方式处理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综合运用诉前调解、委托调解、邀请调解等方式,最大力度减轻群众诉累,实现高效办理涉民生案件;同时,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确保该类执行案件快立、快执、快结,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按照各级党委政府对岁末年终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东坡区法院将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狠抓审判质效,通过积极开展法治宣传,畅通诉求渠道,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强化案件执行,切实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真正把实事干好,让劳动者能够拿到钱过好年。
(杨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