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近期“我为群众办实事”暨“雪域风暴”第五次执行专项行动成果,努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康定法院执行局持续发力,11月18日下午,出动警车3辆、警力12人次,开展强制腾退房屋集中执行行动,半日内成功腾退两处涉案房屋。市检察院、市公安局、
社区相关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督员、新闻媒体全程见证并监督整个执行过程。
该两案分别系租赁合同纠纷和物权保护权纠纷,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被告均未按期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分别向两案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责令两被执行人腾退位于康定市炉城镇建设路8号百货公司1栋3-1(附3-5)号和康定市炉城镇沿河东路新华书店综合楼1楼前1号房屋,但两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执行。后分别以公告形式责令被执行人迁出上述房屋,现公告期届满,康定法院决定强制腾退。
为保障活动顺利进行。行动前一天,执行局专门召开执行预备会,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及应对方案进行了全面部署,对现场的腾退、警戒、人员疏导都进行了详细安排。
强制腾退现场,干警根据不同职责做好警戒、协调工作,对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加贴封条、固定证据,执行干警配备执法记录仪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执行过程的公开、透明。整个活动过程分工有序、规范合法。经过3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房屋腾退顺利完成并交付申请执行人。
此次腾退活动,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权益,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康定法院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以更实效的举措,将人民群众的“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