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你们怎么说,我就是不搬,你们要强制执行你们就执,哪个把我搬出去,我就跟着他吃饭住他们家。”
“房子是买的,我也住了那么多年,周围邻居都晓得。”
“目前,这栋楼就只我一人不搬,我要坚守到底。”
在执行一起返还原物案件中,与被执行人罗某某第一次沟通时,罗某某激动地说。
因“购买”并居住了多年的房屋被列入棚改范围,需要确权,持有房屋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协议书》的罗某某,请求房屋所有权人黎某某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被拒,诉至西区法院寻求支持。因房屋买卖《协议书》是2016年与无处分权人刘某某签订,且该协议未获得黎某某追认,故罗某某的诉请未得到上级法院判决支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罗某某难以接受现实,不愿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
面对罗某某的“固执”,攀枝花西区法院始终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认真研究案情,并到村委会、社区等,向村干部、网格员及被执行人家属、邻里了解罗某某情况,争取他们的理解与支持。同时,不嫌“冷言”多次到罗某某家中释法明理,不拒“冷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协商,根据合同和物权相关法律,结合典型案例,耐心讲解法律,解读棚户区改造政策,最终教育感化了罗某某并促其深刻认识到规范签订合同和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的重要性,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责任性,主动配合迁出棚改房,支持棚改大局。
执行中,了解到罗某某实际生活比较困难,西区法院依法免除了应由其缴纳的执行费,并联合有关部门给予其进一步帮扶。
罗某某在与法官的多次“交锋”中,既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也感受到了司法也有人性的一面温暖的一面。在理解法律明白道理后,罗某某逐步放弃了不应有的“固执”,并多次向法官表达感谢之情。
近日,罗某某已完全将房屋腾空并交还所有权人,此案顺利执结,助推了棚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欧阳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