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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调解化矛盾,呵护未成年成长

来源: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作者:王玉茹 尹之墨 发布时间:2021-11-19 13:12:30

11月17日,峨边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未成年课间玩耍引起的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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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原告曲某某与被告吉某某是峨边某中心小学学生。2021年6月,二人于课间休息期间在学校的滑梯上玩耍。玩耍过程中,因被告吉某某推搡了一下原告曲某某,加之该设施滑道中段固定边和滑道的连接处有缝隙,导致原告曲某某从滑梯上滑到中段时,右手指卡在滑道缝隙内造成手指离断伤。经鉴定,曲某某的伤势构成10级伤残,曲某某的法定代理人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吉某某、被告峨边某中心小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99,789元。

耐心调解:开庭审理中,当事人各执己见,被告吉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坚持认为子女不存在过错,推搡不会使原告曲某某受伤,不愿意负担任何费用。原告不认可被告意见,双方陷入了激烈争执。

考虑到若矛盾处理不当,容易再次点燃双方的情绪“导火索”,不利于矛盾解决和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承办法官赵钧仔细研究案卷,通过深入乡村、走访学校、实地查看,充分探寻双方矛盾症结所在后,采取“背靠背”调解方法,分别对双方进行普法与心理疏导,为双方积攒已久的负面情绪寻找合适的宣泄口,耐心劝导双方父母放下偏见,为孩子树立好榜样,引导孩子理智地思考解决问题,这件事情看似孩子间的打闹,但若不能妥善处理,对孩子日后处理人际关系会产生很大的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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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在承办法官的倾情调解下,被告父母愿意主动负担15%的责任,原告曲某某也愿意主动负担15% 的责任,被告峨边某中心小学愿意负担70%的责任。被告吉某某代理人为了让原告曲某某家放心,于调解当日将医疗费等各项费用转账给曲某某,两家重归于好,案件得以圆满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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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峨边法院将秉承注重人文关怀的司法理念,以教育引导、温情感化、宣传预防等工作方法处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全方位、多层次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学校和家长一起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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