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当事人余某将“公正执法,公道人心”的锦旗,送到了屏山法院民事审判庭龙志印法官手中,以表达感激之情。
近期,龙志印法官承办的余某所经营的屏山县某美食店与被告张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系从事冷冻食品批发,因生意往来与被告达成长期合作关系,2020年5月,被告在收取原告方货物后,拖欠原告货款至今,原告方在没有对方签收对账的资料的情况下,多次催收未果,诉至法院。
龙法官在收案后,针对原告方仅知晓被告住址,无法提供被告身份信息的情况下,主动作为,调取证据,经过大量的努力,终于联系上被告完成送达,在被告未按时出庭应诉的情况下,果断缺席判决,判决后又积极联系被告向被告方释明法理,判后答疑,解决被告疑问,被告在收到判决后主动向原告方履行支付义务,服判息诉。
民之所需,法之所向,屏山法院法官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主动回应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王小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