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着力解决“查人找物”难题,最大限度实现胜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11月15日下午,峨眉山市法院与峨眉山市公安局举行了《关于建立查找被执行人及车辆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会签仪式。峨眉山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任辉,峨眉山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涌及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签仪式。
此次会签出台的《意见》,旨在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的作用,助力峨眉山市法院切实从源头上解决查人难、找物难。峨眉山市法院执行局经前期多次与峨眉山市公安局法制、情报、户籍、交警等部门调研会商,特制定《意见》具体实施细则。《意见》明确了在峨眉山市法院的案件执行中,峨眉山市公安局应当依法提供被执行人的相关身份信息,结合日常勤务工作依法协助盘查、锁定人员、车辆,及时提供被执行人员、车辆的位置及行动轨迹等联动协作举措。
据悉,“查人找物”协作联动机制的签订系乐山市范围首次。该项机制的建立,是借助公安机关信息技术优势,拓宽法院执行工作“查人找物”渠道、提高执行工作实际效能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破解执行难题,使公安机关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保证。下一步,峨眉山市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常态化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联动机制建设,在实践中依法延伸和拓展协作功能,为建设法治峨眉发挥积极作用。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张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