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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扫黑恶 堵漏防范治源头

——泸县法院三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交出高分答卷
来源:泸县人民法院 作者:周文莉 刘婷 发布时间:2021-11-17 09:10:56

近日,泸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总结表扬大会上传来喜讯,泸县人民法院被授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三年来,泸县法院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坚持“严惩+预防”两手抓两手硬的高压态势,全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三年共审理涉恶案件4件26人、“保护伞”案件2件5人,案件清结率达到100%,圆满完成“六清”任务,全力确保党中央的要求落实在执法办案的主战场,专项斗争始终前行在法治轨道。在这场大考中,泸县人民法院交出了高分答卷。

忠诚履职站位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仅是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迫切需要,更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必然要求。2018年初,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打响,泸县法院第一时间响应中央、省、市、县相关指示精神,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中,及时成立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设立案件办理、后勤保障等五个工作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制度保障和纪律监督;成立专案小组,适时成立“黑财清底”领导小组、“案件清结”攻坚指挥部,确保如期实现专项斗争三年总目标。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打财断血”专项执行行动的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六清”行动“案件清结”工作方案》等多项文件,召开工作推进会40余次、联席会21次,向文广局、公安局、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7份。三年来,泸县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从重从严把握,成功审结龙忠良、王化钊等多起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以及涉“保护伞”犯罪案件,令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严打深挖业绩赞

除恶去其势,扫黑铲其根。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为清除干净黑恶势力余毒和滋生土壤,泸县法院注重各类案件涉黑恶线索的深挖彻查。通过落实“五摸排一倒查”和“一线双核”工作机制,共排查和接到群众举报线索14条,移送县扫黑办4件,办理中院转交办线索1条、中央督导组交办线索2条,所有线索均派专人进行核实并及时作出处理,线索全部清仓。同时,坚持审判与执行同向发力,毫不动摇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方针,始终保持对黑恶犯罪压倒性态势,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既重视刑事惩罚也重视财产处置,既注重办案质量也注重办案效率,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三年来,成功审结涉恶、涉“保护伞”案件6件31人,其中2件恶势力集团犯罪、2件恶势力犯罪,2件“保护伞”案。受理10件刑事财产刑执行案件,执行到位标的1070400元。

长效常治重防范

为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卷土重来,泸县法院强化源头治理,坚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多举措强化宣传覆盖,通过以案说法、公开宣判、庭审直播、推送典型案例等方式全面开展专项斗争成果宣传。三年来,全院深入村社、学校、企业实地走访宣讲、发动群众检举揭发,共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宣讲近70场次,形成了“5+1”、“1+1”、“两微一抖”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模式,有效震慑犯罪,营造出多层次、全方位的浓厚舆论氛围;注重源头防范打早打小,建立“早发现、早排查、早移送、早处理”的“四早”机制,规定在立案、审判、执行、涉诉信访处理中严格把握,甄别发现涉黑恶线索,防止黑恶势力做大成势;延伸司法职能,推进行业清源。结合黑恶势力及“保护伞”犯罪案件的审理,积极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反馈机制,通过具体案件,提出司法建议7份。

收官不等于收兵

“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圆满收官,但收官不收兵,泸县法院将自觉与党中央决策部署对标对表,以扫黑除恶永远在路上的决心和态度,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打击的锋芒始终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泸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刚表示。

是的,收官不等于收兵。在持续常态化开展的扫黑除恶斗争中,泸县法院将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扫黑除恶组织不散、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切实把扫黑除恶斗争纳入法院工作全局谋划推进;将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坚持正风肃纪;持续巩固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努力建设一支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扫黑除恶司法铁军;进一步强化督导督办,加强培训指导,不断提升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确保涉黑涉恶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周文莉 刘婷)


责任编辑:唐方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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