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1日20时,屏山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的审判庭依旧灯火通明,审判庭内法官和书记员仍在电脑前忙碌,通过“云上法庭”顺利调解一起离婚纠纷。
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原被告离婚,原被告去年8月认识一个月后便结婚,婚后双方未生育、没有共同财产,两人长期分开,性格不合。承办法官与被告联系后,被告也同意离婚,但由于原告在云南省,回屏山法院开庭耗时耗费;被告在福建打工不能回屏山县。在征求双方当事人同意以后,指导当事人双方加了工作微信,书记员告知操作流程以后,双方在“云上法庭”在线签署了调解笔录和调解协议,顺利调解了该案。整个过程不到半小时,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
屏山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线上调解真正做到了为当事人节约时间、费用等诉讼成本,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智慧法院等多元化的诉讼服务工作,切实降低了纠纷化解时间和经济成本,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切实为民办事。
(程佳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