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庭审到此结束……法警将被告人押回看守所进行羁押,现在休庭!咚”,审判长在审判台前庄严地敲响法槌。11月11日深夜3:30,泸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依然灯火通明。这是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石某某等11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抢劫、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诈骗一案的第三天,历时近40小时,该案终于审理结束,将择日进行宣判。
为何第三天要连续开庭18小时?
庭审的第三天,从11月10日早上9:00直到11月11日凌晨3:30才结束,持续庭审时间长达18小时,这是该院建院以来当日持续开庭最长的一次庭审,同时也刷新了全市当日开庭时长记录。
连续18小时的开庭审理,对于审判人员来说无疑是一场体力与智慧的重大考验。为何计划四天开庭审理完毕的案件,非得在第三天加班加点完成?他们是在故意炒作、打疲劳战吗? 当然不是。
11月10日,泸州突发疫情,看守所于当日下午便开始封闭管理,当天如果把被告人送回看守所,次日将不能再提押被告人出庭。同时,看守所要求被告人需核酸检测合格才能被送回羁押。接到通知后,法庭立即休庭组织被告人做核酸检测,并在综合考虑几方面因素后最终作出持续开庭的决定:一是被告人的核酸检测结果要在凌晨12点后才能出来;二是若当晚把被告人押送回看守所,因涉案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再次择期开庭在时间上难以确定;三是控辩双方均要求当晚继续开庭。于是法庭改变庭审计划,决定继续开庭……
庭审背后的故事
涉案卷宗61册,7项罪名,46起犯罪事实,11名被告人,11名辩护律师,法庭调查31小时,长达900页45万余字的阅卷笔录……这些数字无一不在透露着这起涉黑犯罪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为确保该案顺利审理,泸县法院制定了详细的审理预案,并成立警力指挥组、案件审理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小组。法警大队全体上阵,并向县公安局及其他区县法院借用警力28人,全程参与押解与外围安保。
该院院长陈刚亲自出庭担任审判长,与刑庭庭长、副庭长组成合议庭。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展示庭审证据、公开展示适用的法律法规。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权利。
直到11月11日凌晨3:30,这场庭审才结束。待法警押解被告人回看守所,全部交接完毕,已接近凌晨5点。庭审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案件审理工作的结束,对合议庭成员来说,这仅仅是走完了万里长征第一步,接下来他们将根据证据事实、审理情况,起草案件裁判文书,仍需耗费极大的精力。一切付出,只为法律的威严、正义的彰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