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根据《四川省各级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联席会议审定同意,决定面向全省公开招聘11名聘用制(临聘)书记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省公开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招聘后人员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
二、招聘名额
书记员11名(男性5名,女性6名)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户口在四川省的公民,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先;
3.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1年11月19日至2003年11月19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11月19日);
4. 具有速录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5. 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5日至2021年11月1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采取现场集中报名方式。
2.报名地点:威远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威远县严陵镇杉树坳街南段118号)。
3.报名手续:报名者本人现场报名,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如实、准确填写《威远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临聘)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提交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2张。
五、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3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50%。
(一)技能测试、笔试
1.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在计算机上进行汉字录入的速度和准确率,分值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60分合格。
2.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内容为时事政治及与书记员工作相关的常识。
根据技能测试和笔试的总成绩,按1:2的比例进入面试(达不到最低比例的,可全部进入面试)。
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二)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分析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容仪表及综合素质,分值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时间:待定
面试地点:待定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依次确定考生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对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及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威远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签订合同及待遇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与威远县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自然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合同。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后月基本工资2150元,差旅费实报实销。单位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九、纪律和监督
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派驻纪检监察组派员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肃纪律,要严格按照招聘方案进行,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和有关纪律,凡弄虚作假、违反纪律,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32-8023821。
十、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威远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2-8023881
附件:威远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临聘)书记员报名登记表.doc
威远县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