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是富顺县本轮疫情防控全面解封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富顺县人民法院执行信访接待中心向往常一样“准时营业”,值班的是执行局副局长曾永华。
“听说法院有个执行信访接待中心,可以向领导直接反应案件情况,我今天有个案子也想跟领导说道一下。”申请人邹某面露难色地向值守法官诉说到。
“我晓得现在疫情期间大家都不容易,但我也很困难,我现在挣不到钱了,娃儿读书还要用钱,想请法官帮我催一下我的工伤赔偿款。”邹某边说边展示自己的右臂截肢。
2017年9月,邹某在自贡市某建材有限公司从事驾驶员及其他工作,2018年6月10日,邹某在操作洗料机时被传送带绞伤,伤后被送至多家医院治疗,但最终邹某右手臂高位截肢,经鉴定为四级护理依赖。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但建材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
2021年3月,经富顺县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建材公司一次性支付邹某伤残补助金、护理费等合计65万余元。后因建材公司未按时履约,邹某申请强制执行。
7月26日,执行法官依法传唤某建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到院,释法明理,并再次组织双方调解。建材公司叫苦连连,称疫情期间公司经营状况不佳,邹某对公司情况也非常清楚。最终确定建材公司每月支付10万元的和解协议。
截至11月6日,被执行人仅履行65万案款中的12.5万元。邹某也知道建材公司的不易,但自家的困难也很具体,实在没办法了才到法院碰碰运气。
面对双方都称有很大困难,曾永华法官当日果断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说明情况。通过向其释明利害关系,说明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并表示若不及时履行将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
迫于法院的执行力度,被执行人通过向亲朋好友借钱、贷款等形式筹得大部分案款,截至11月12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56万元,余款9万元经双方协商定于2022年1月12日前一次性付清。
这是富顺县法院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创新推出的工作模式,执行指挥中心下设执行信访接待中心,实行执行局局领导轮流接访。当事人可直接向接访局领导反映案件情况,通过接访局领导的调度协调,及时办结涉执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让申请人在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曾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