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近日,富顺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法官“三顾”李老汉的家中,巡回调解李老汉夫妇诉儿女赡养纠纷一案。
李老汉及妻子李老太已年近八旬,膝下共有两子一女,本到了安享晚年的时候,但最近二老与儿女们却因为赡养闹上了法庭。李老汉夫妇由于年纪大了,时常生病治疗,此前每人每年按期支付了二老2400元赡养费。近年来大儿子和老两口因为家事发生了矛盾,加之2020年至今二老已产生医疗费28000余元,二老称系向他人借款,现无力偿还,故将子女们都告上了法庭,要求支付生活费和共同负担医疗费。
曹法官承办案件后,及时与双方联系,逐渐明白症结所在。大儿子认为二老偏爱小儿子,本就心存怨气,加之自己2018年受伤后腿部落下残疾,收入很低,妻子做过手术仍需继续治疗,家庭经济也不宽裕。另李老太做完手术后未遵医嘱静养,导致病情反复并产生了更多的医疗费,故其认为父母也应承担一定的医疗费,不能由子女全额承担。
了解案情后,曹法官先后到大儿子和李老汉的家中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但双方分歧太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矛盾,家事庭法官多次到李老汉家中,还邀请司法所所长及村长作为调解员共同参与调解。
调解中,法官从法律和道德的层面,围绕子女的经济能力、老人的收入情况和劳动能力等进行讲解。由于双方矛盾太大,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甚至当场吵了起来。为了避免矛盾激化,法官只得背对背调解,由曹法官和赵法官分别做双方的工作,在法官长时间的明理释法下,双方终于敞开心扉,达成调解协议,自2021年10月起每月生活费由200元增加至300元,大儿子承担之前产生的医疗费28000余元中的7000元,今后产生的医疗费用自愿承担三分之一。
该案经过法官和调解员的不懈努力、耐心调解,终于圆满解决。(伍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