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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东区法院民一庭运用网络平台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维权案件

来源:攀枝花市东区法院 作者:戴军 发布时间:2020-02-28 20: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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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原告王某经人介绍,到攀枝花市东区某小区为被告李某承包的房屋修建提供劳务服务。完工后,被告李某一直未将剩余的劳务费21200元支付给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后,原告于2020年2月25日起诉至东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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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正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在承办法官的积极沟通下,双方当事人同意经通过互联网平台参与庭审。2月28日上午9时30分,临时居住在云南省武定的被告李某使用法院提供的网络APP及账号,登陆到云端,参与实时庭审。与现场开庭调解一样,双方当事人通过陈述答辩、上传证据材料、出示证据、质证等环节,法官居中调解主持,促使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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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远隔百里的调解,从当事人在视频上“见面”,到被告李某在网络上签字确认“同意在三个月内支付剩余2万多元劳务费”,仅用时半小时就全部完成。庭审调解结束后,书记员将审理过程同步到法院内网办案系统,并将按规定办理结案。攀枝花市东区法院 戴军)

 

 

 

 


责任编辑: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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