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井研法院周坡法庭依托法庭“联动化解平台”快速化解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
井研县周坡镇石马村村民邓某承包本村一处鱼塘养殖鱼苗,该鱼塘与村民雷某、郭某的承包地毗邻。一个多月以前,雷某、郭某因生产需要,请李某托运猪粪至其承包地沤肥。因李某倾倒不当,猪粪外流至邓某鱼塘,导致邓某鱼塘内的鱼苗全部死亡。邓某要求雷某、郭某、李某三人共同赔偿其损失。李某认为其在倾倒过程中虽存在一定过错,但其为雷某、郭某拖运粪便未收取任何费用,系帮工行为,不应承担责任。雷某、郭某则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也不应承担责任。
事后,石马村村民委员会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均调解未果。石马村村委会遂按照《周坡镇石马村创建“无讼村”工作组关于联合开展创建“无讼村”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规定,启动联动化解程序,请求周坡法庭协助调解。
周坡法庭知悉上述情况后,迅速与村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召开联席会议,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方案。11月9日下午,周坡法庭干警联合村委会干部、人民调解员,组织各方当事人再次进行调解。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对事实发生经过及责任划分存在较大分歧,法庭干警首先引导各方明确损失,确定事实经过,进而对各方释法明理、“背靠背”沟通,努力在当事人之间寻找调解的平衡点。经过2个小时的调解工作,各方当事人对赔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一场持续1个多月的纠纷就此化解,责任方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
该起纠纷的成功化解,得益于周坡法庭联合周坡镇人民政府、周坡派出所、周坡司法所、周坡镇石马村村民委员会共同开展的“无讼村”创建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已成功调解纠纷17件。今后,周坡法庭将持续推进“无讼村”创建,传承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决将非诉解纷机制挺在前面,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