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做好疫情期间立案诉服信访工作的通告
1.建议诉讼参与人优先通过“四川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律师服务、人民法院调解等平台办理立案、信访、在线庭审等相关事项。积极配合承办法官通过在线方式参与诉讼。
2.诉讼参与人也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查询和接受线上事务办理的指导。递交诉讼材料的,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相关材料(邮寄材料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407号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邮政编码:641000)。
3.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及代理律师,务必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安全检查、体温检查,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入境人员、省外人员和省内高、中风险地区人员,还应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
4.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请自觉服从司法警察和工作人员引导,遵守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大厅进出人数限制的要求,并注意保持适当间隔。
5.拒不佩戴口罩、经检测体温异常、“两码”异常的人员,以及来自特定地区但拒不提供核酸检测报告的人员,将不能进入诉讼服务场所。拒不配合检查、拒不服从管理,甚至寻衅滋事、扰乱法院立案诉服信访和审判办公秩序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