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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筠连县法院“三举措”提升行政机关 负责人出庭应诉效能

来源: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史艳霞 发布时间:2021-11-09 09:29:59

为深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筠连县法院聚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法治政府建设和公正司法紧密结合,探索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机制,拓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效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五年保持100%。

府院联动建章立制,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

一是府院联动,建立考核制度。会同依法治县办、原县政府法制办召开座谈会,形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工作会议纪要》,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及案件裁判结果分别纳入县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县工作考核。二是建立台账,定期通报。就行政机关负责人是否出庭应诉、遵守庭审规则,庭审过程中回应诉求参与度、化解争议协调度等事项以及案件裁判结果,建立明细台账,实行季度统计分析,今年已向依法治县办发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函》3期,进行全县通报,杜绝出庭应诉形式化,确保出庭效果优质化。三是规范程序,实行“一案一送达一督促”。行政案件受理后,五日内向被诉行政机关送达《出庭负责人应诉通知书》,告知出庭负责人注意事项,对未及时确定出庭人员的开展提示督促,确保负责人出庭不错不漏。近三年,开庭审理案件中负责人出庭31件,出庭率100%,其中,“一把手”出庭10件,出庭率32.26%。

构建三项协调机制,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为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效能,杜绝“坐一坐”“看一看”的“过场式”应诉,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向诉前、诉后拓展延伸,形成行政争议“全链条”化解合力。一是建立诉前协调机制,将行政争议止于诉前。在立案审查阶段,及时联系、走访行政机关负责人,引导其参与到案件诉前协调中来,引入人民调解员、司法调解员等社会力量参与协调,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协调,将行政争议止于诉前。近三年,诉前化解行政争议23件。二是负责人出庭应诉,将行政法理释于诉中。深化庭审实质化,引导出庭负责人庭审中对作出行政行为的事实、法律依据和程序合法性作出阐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释理并就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发表意见,促使双方消除对抗情绪、换位思考、信服裁判,服判息诉率大幅提升。三是完善沟通反馈机制,避免衍生行政争议。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建立与行政机关负责人的判后回访机制,督促行政机关严格履行判决义务。针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问题,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召开座谈会、联席会等方式,反馈问题并提出可行性建议。近三年,发出司法建议6篇,召开各类会议近20次,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重视问题、解决问题,从源头上减少行政争议。

延伸司法职能,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

一是旁听庭审促监督助公开。制定《行政诉讼案件旁听制度》,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涉众涉稳涉访等典型案件,常态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全县各行政机关负责人及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并实行互联网同步直播,倒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和规范诉讼行为,对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形成积极引导。近三年,行政案件庭审旁听率达50%,公开率100%,连续4次入选全市法院“十佳庭审”。二是法治课堂带示范促宣传。深化联席制度,以培训会形式“送法进机关”,由负责人带头参加“法治课堂”,打通法治宣传关,着重对行政审判要点、行政诉讼程序、庭审规则等方面开展培训,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敢于“出声”,善于“发声”。近三年,开设“法治课堂”5期,“以法促法”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效果。三是调查研究作报告促成效。逐年编写行政审判工作白皮书和制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专题报告8篇,向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呈送专项报告,获得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3次,审判实务转化理论文章荣获西部法治论坛三等奖、治蜀兴川法治论坛二等奖等表彰。

(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史艳霞)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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