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一镇一法官”活动,走出法院,深入百姓家。1月3日,叙州区法院横江法庭刘法官来到叙州区双龙镇凤鸣村开展巡回法庭审理一起因修房建屋引发的纠纷,让乡下纠纷能够在家门口“解决”。
案情简介:今年3月,叙州区双龙镇凤鸣村的被告张某因翻建房屋,与原告刘某签订了一份《农村房屋建设施工劳务合同》,将顶楼斜屋面的铁瓦、防水、找平的劳务承包给刘某,刘某雇请了另外几名民工进行施工后,因劳务费用的结算支付问题产生纠纷,致使原告刘某具状起诉至叙州区人民法院横江法庭。被告张某辩称原告的施工不符合质量标准,施工存在大面积的质量问题,要求原告刘某整改,但至今未整改,工程尚未完工,劳务费用尚未进行结算,原告刘某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
横江法庭在受理该案后,在征求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的意见后,把审理现场搬到离案涉建房施工地不到五百米的凤鸣村村委会,以便于双方当事人更能直观的了解施工情况。
15时30分,随着一声法槌声响,庭审正式开始,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双方均围绕其主张提交了证据材料,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和质证、法庭辩论等,整个庭审持续近两个半小时,最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在法庭的组织下进行调解。
庭审结束后,刘法官以及双方当事人再次到施工现场查看,沟通、交流,鉴于时间关系,双方最终达成了初步的调解意向,具体细则待进一步完善。
整个庭审现场,庄严肃穆,严谨规范,秩序井然,旁听席上坐满了来旁听的群众,法庭还现场分发了法治宣传小册子。
开庭结束后,原告代理人贾律师说:“刘法官用心化解矛盾,注重沟通调解的办案方式,切实维护了当事人权益,非常感谢。”
村委会的钟书记:“希望叙州区法院的法官们多把庭审现场搬到村委会来,搬到人民群众身边来,家门口的法庭可以让村里的百姓近距离的了解法律,能够更好的推动乡村法治建设。
村民周大爷:“今天的这场巡回审判让我们这些老百姓在家门口就可以旁听,我不仅学习到了法律知识,还真真正正的感受到了身边的公平正义。”
此次巡回审判是叙州区法院在“感受公平正义”专项活动期间的为民办实事的又一次司法为民重要举措,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广大农村地区矛盾纠纷也普遍增多,尤其是婚姻家庭、继承纠纷、邻里纠纷等问题也是与日俱增,为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叙州区法院不断创新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利用巡回审判、坝坝法庭等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开展法治宣传,力求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矛盾纠纷,达到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叙州区人民法院 黄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