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攀枝花西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规范法官与律师接触交往行为,防止以案谋私、利益输送,建立了全程留痕、依法追究的“隔离墙”和“高压线”,为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一是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制定了《关于定期报告非因正常办案需要、非正常时间地点会见案件关系人和非因履行职责过问案件情况规定》(以下简称“三非”)、《关于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和“三非”工作机制奖惩的实施办法》《法院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等三项制度,并依托记录报告平台建立月报告制度,要求员额法官及工作人员及时记录报告与律师等利害关系人接触交往情况,无相关情况的也要进行“零报告”。月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在本院范围内通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院党组按月开展分析研判和查处典型问题,按季度报告区委政法委和市法院,抄送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是完善常态化督促机制。把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三非”“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作为常态化任务,推动党员干部在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会上报告本人及责任部门执行情况。同时,将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党员积分考核、法院绩效考核,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三是严格执行任职回避规定。要求法院工作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要主动向组织人事部门报告;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要求选择申请回避或者做好其亲属工作,主动消除回避情形。对不主动报告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违规代理和虚假回避等问题,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四是规范离任人员管理。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通报、信息核查、联合调查、线索移送等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及时、情况全面通报、工作无缝衔接。运用约谈、申报等方式,掌握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开除人员兼职和从业律师情况。及时发现处置违规代理、不正当接触交往等行为。
五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诉讼服务中心硬件建设,区法院已形成诉讼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巡回办案、诉讼服务站为一体的“厅网微线巡站”服务体系。通过“开前门、堵后门”的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畅通当事人、律师和社会各界知悉审判流程信息和司法公开信息的渠道,依照规定及时接见案件当事人、律师。主动接受当事人、律师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审判活动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有序开展。
六是强化审判组织监督。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的作用,在讨论研究具体案件时,审查“三个规定”“三非”的落实情况。合议庭、办案人员向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会议汇报具体案件时,要求首先报告内外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与律师等利害关系人接触交往、记录报告等情况。参会人员结合自身情况,主动提出回避申请。同时,将执行三项制度的情况与加强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结合起来,通过完善类案参考、案例指导等机制,有效防范滥用自由裁量权。
七是完善追责问责机制。加大对违反“三个规定”“三非”线索复查和责任倒查的力度,对与律师等利害关系人不正当接触交往、未如实记录报告的,依纪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记录留痕、及时更新台账、补齐漏洞短板。对“零记录”“零报告”问题突出的庭室和干警,约谈相关责任人员。形成及时提醒、督促整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李东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