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屏山县人民法院龙华法庭联合中都镇综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疫情期间合力化解一件结怨甚深的物权保护纠纷案。
1978年11月20日,原中都公社出面协调以解决粮食指标和医院赔偿青苗费的方式从中都镇某某村2组征用土地1.2亩作为修建门诊使用。新门诊建成后,屏山县国土和屏山县城乡建设规划委员会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2008年中都镇门诊解散,原诊所财产分配给职工所有。2019年8月该村2组村民以土地为集体所有、原协调的政策未完全履行为由,阻碍原职工改造房屋。
案件诉至法院后,考虑到涉及人数多,案情久远复杂,法庭邀请了当地综治办、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参与调解,通过“四员”(综治特派员、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宣传“法、理、情”,法官帮各方当事人剖析诉讼风险后,最终促成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使得一起长达40多年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是屏山法院深入打造"四员"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合力化解的成功典范,其充分利用“四员”熟悉民情优势,发挥“调解员、宣传员、维权员、信息员”作用,以调解为主线,宣传法律法规,维护各方利益,强化风险防控,将社会矛盾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四员”在基层化解矛盾“第一道防线”作用,屏山法院从“组织、制度、工作、报酬”方面强化“四员”作用:组织上形成以院机关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诉讼服务点、社区诉讼服务站三位一体的诉调衔接平台;制度上制定做实人民调解、做大行政调解、做优司法调解“三调并进”工作机制;工作上发挥司法大服务功效深化普法,采取巡回审判、送法下乡、 逐村讲法、赶“普法大集”、专题培训等方式,多层次、全方位指导提高四员化解纠纷能力;报酬上出台《人民调解员个案补贴实施办法》,对人民调解员实行个案补贴以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