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日,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离婚证明书比判决书便于保存携带,既有效保护离婚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又证明了婚姻状况,此举是法院司法创新带来的便利与关怀。
在我国,办理离婚的途径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民政部门协议登记离婚,二是通过法院诉讼判决离婚。前者由民政部门出具离婚证,后者由法院出具离婚判决书。现实中, 法院的调解书或判决书不仅页数多,还含有大量个人隐私,如感情如何破裂、财产如何分割、子女如何抚养等问题。在法院离婚后当事人在办理户口变更、再婚登记、房屋买卖、银行贷款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事项时,不仅要携带生效的判决书或调解书,还需要到法院开具生效证明书,在开具、传递这些书面证明过程中的信息泄露风险比较大,如今离婚证明书的推出大大降低了该风险。
我院出具的《离婚证明书》其大小与离婚证相仿,绿色封面,证明书中记载了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生效法律文书案号以及生效时间等必要信息,不涉及离婚案件的具体事实以及过程等细节。“离婚证明书与协议离婚中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当事人日后办理再婚登记、户口迁移、房屋买卖等事宜时,只需向有关单位、部门提供《离婚证明书》即可。”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张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