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法官,不好意思,我本来买了动车票,下午3点到眉山,但我的车在路上被追尾了,结果耽误检票时间。现在从宜宾到眉山最近的一班车只能5点30分到……”
近日,位于宜宾的被告A电话告知东坡区法院案件承办法官邱继,自己无法赶上当天下午4点的庭审,寻求解决办法。
该案件是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原告在工地受伤,索赔时与二被告就赔偿事宜产生分歧,故诉至东坡区法院。当天获知被告A不能及时参加庭审后,承办法官联系了被告B,并结合被告B申请的两名证人均从外地赶来不易调整时间的情况,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果断运用“互联网法庭”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庭审。整个庭审过程十分顺利,既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也体现了司法服务便民化。由于案件较为复杂,庭后,承办法官将有效运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妥善化解双方矛盾纠纷。
有效运用“互联网法庭”解民忧,是东坡区法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实效之一,也是积极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有效实践。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东坡区法院将更多借助信息化手段,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通过灵活有效的审判方式,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将司法为民的宗旨牢记于心,践行于行。该院相关领导表示。
(杨晓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