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屏山县是彝族群众聚居县,辖有2个彝族乡。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彝区群众的法律需求也越来越高,屏山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一手抓审判工作,一手抓民族团结,为调处涉彝纠纷探索了一条“调、诉、执”融合新路径。
诉源治理三加强,实现乡村治理两治融合
为了将诉讼纠纷化解在诉讼前段,更好地加强对涉彝地区的乡村治理工作,屏山法院在县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狠抓矛盾纠纷排查,出台了《屏山县人民法院涉少数民族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实施意见》,着重加强对“彝族纠纷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彝调委”)等人民调解组织的指导,加强对家支调解、德古调解的调解员开展法律培训,加强对人民调解组织的调解协议开展司法确认工作,让彝族群众有了纠纷有地可说,有人能说,有法能认,将大量的涉彝纠纷化解在了诉讼前端,很好地实现了乡村治理的自治和法治结合。今年以来,移送彝调委纠纷达2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屏山法院司法确认15件。
诉讼调解三延伸,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屏山法院为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诉讼服务提档升级,向审判延伸,实现让司法更亲民、诉讼更便捷、调解更有效。一是开启诉讼服务立案双语引导,选派一名会讲彝族语言的法警到立案大厅担任值班法警及引导员,对有需要的彝族群众开展立案服务,并且在组成合议庭的时候,将彝族人民陪审员纳入合议庭,加强在诉讼中的调解;二是增强委托调解的力度,凡是征询当事人意见后自愿调解的,一律委托到“彝调委”、村委会、司法所等调解组织开展诉讼调解,多渠道化解纠纷;三是法院公开向社会招聘一些在彝族群众中有声望的,又自愿担当调解的热心志愿者,打造了以其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拉哈调解工作室”,专门调解法院委托的涉彝纠纷。今年以来,通过调解化解的涉彝纠纷达115件,且大部分纠纷实际履行完毕。
强制执行三联动,实现执行案件联动和解
针对以往涉彝群众案件执行难问题,屏山法院近年来认真分析难点和堵点问题,探索执行联动化解涉彝群众的执行案件,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与被执行人家支联通信息,将涉及到被执行人为彝族群众的生效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一律告知给其家支,让其感受到社会压力;二是让通晓彝族语言的干警加入执行团队,结合彝族群众自身社会风俗习俗,提出执行思路,打开执行局面;三是联合调解组织,创新执行和解方式,在执行过程中,将案件委托到“拉哈调解室”等调解组织,开展执行和解工作,特别是在罚金刑案件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自建立执行联动机制以来,执行和解涉彝执行案件54件,一大批老案、骨头案得到了有效化解。
(吴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