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调解,真是化解了我们镇的一个纠纷大难题啊!”近日,峨眉山市法院家事审判团队的法官前往桂花桥镇政府,同当地镇、村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协调解决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使双方当事人亲情回归,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
家住桂花桥镇某村的陈某今年已经六十多岁,本该颐养天年的他却没想到,当自己生活困难向子女要赡养费时,子女却以各种原因推脱拒绝支付赡养费,一气之下,陈某将自己的两个儿子张某甲、张某乙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案件受理后,由于陈某无法提供二被告的具体联系方式以及地址信息,承办法官遂着手进行案件调查,借助公安机关、当地村委会等方式,终于找到二被告,也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多次沟通,劝其履行自身义务。
法院主持调纠纷
10月26日,该案在峨眉山市法院家事法庭开庭,经庭审查明,自陈某与配偶离婚后,大儿子张某甲随父亲陈某生活至成人,二儿子张某乙随母亲生活,现陈某独自租房居住,遂要求二被告共同负担自己的赡养费、医疗费及房租。
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的亲情关系,承办法官决定主持调解,深入化解矛盾根源,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陈某随被告张某甲居住,由被告张某甲直接赡养(生活、医疗由被告张某甲照料、负担)。”
10月26日,在峨眉山市法院家事法庭,双方当事人均到庭,该案顺利开庭,并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原告陈某随被告张某甲居住,由被告张某甲直接赡养(生活、医疗由被告张某甲照料、负担)。”
“法院+镇村”联调促履行
案件虽成功调解,但为了确保后期履行顺畅,承办法官决定延伸审判职能,主动联系当地乡镇、村委会,共同研讨后续履行可能出现的问题,保障陈某今后的养老问题。
庭审结束当日,法官随即驱车来到桂花桥镇政府,与当地镇、村领导,人民调解委员会一同沟通协调,并通知各方当事人到场。经法官的释法明理和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耐心劝导,在法理与情理“刚柔并济”的作用下,张某甲渐渐明白了亲情的重要性,也愿意主动按约履行自身赡养义务,让老父亲安享晚年。
当地的村委会干部表示,陈某的赡养纠纷问题在当地十分突出,属于典型的“疑难杂症”,尽管镇村以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均出面调解过,但仅凭单方面力量给双方做思想工作也相当困难,通过此次“法院+镇村”的联合调解,成功的化解了该起赡养纠纷。
峨眉山市法院也将继续聚焦服务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最后一公里”,探索完善多元化家事纠纷化解机制,以“感受公平正义”为使命,充分发挥网格员、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基层调解优势,以“网格”促进“融合”,以“联调”收获“温暖”,让司法服务更有力度、温度和深度。
法官“有话说”
赡养扶助年老父母,不仅是子女的义务,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推卸。
当然,也不仅只是钱的问题,更重要的是履行赡养的行为。子女除了应当在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生活用品和费用之外,还应当在精神和情感上给予尊敬、关心和照顾。
(峨眉山市人民法院 张文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