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井研法院马踏法庭受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调解结案后,又针对矛盾起因,积极作为,联合司法、政府力量,推动双方争议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当事人解除烦忧,让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公平正义。
原告朱某系被告周某的大嫂。2021年2月22日,原告朱某与被告周某因土地使用权权属问题产生纠纷,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原告的头部受伤。
纠纷发生后,井研县公安局王村派出所随即介入调查,并多次与王村镇司法所共同组织原、被告及其家人进行调解,最后双方于4月15日在王村派出所达成调解协议:一、双方互相谅解,互不追究对方打架的法律责任;二、因此事产生的医疗等各项民事赔偿费用,双方自行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于双方一直未就医疗费赔偿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朱某于2021年7月1日向我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被告周某赔偿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3214.53元。
马踏法庭受理该案件后,坚持以和为贵理念,庭前两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但由于原被告之间相互斗气、言语激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梳理双方矛盾根源,指出被告周某与原告朱某系叔嫂关系,又是邻居,承办法官再次动之以情、晓之以法,劝慰双方相互体谅、顾念亲情,合理合法维护各自权益,最后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调解协议。
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了解到原、被告因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经常发生口角,关系日渐恶化,才导致发生肢体冲突,双方矛盾根源系土地使用权权属问题。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避免以后再次出现类似情况,调解结案后,承办法官主动协调王村镇司法所调解员和王村镇人民政府三农办工作人员,一同前往朱某与周某所争议的地块进行实地查看,经现场勘查和查阅相关权属登记材料后,为双方明确了争议问题的处置办法,得到双方一致认可,从根源上化解了矛盾,周某也当场履行了调解书确定的赔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