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龙马潭区法院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创新推出悬赏全覆盖执行机制,撬动全社会力量形成一张执行天网。2021年1-8月,执行到位4.24亿元,首执案件到位率上升至53.92%。 该机制被四川改革专报刊发,并作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实验区(协同改革先行区)第五批可复制可推广创新成果全省复制推广。
一是明确适用情形,实现案件流程全覆盖,降低首执案件终本率。对被执行人拒绝接受传唤,下落不明的;已查封未扣押车辆等动产,要求交付但财产下落不明的;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的;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未主动到案的等四种情形实施悬赏,实现案件流程全覆盖。实施以来,首执案件终本率年均下降约2.86%。
二是细分案件类型,实现案件类型全覆盖,提高案件执行到位金额。涉民事执行案件采用保险悬赏。申请执行人购买悬赏保险,举报线索经核实并实际控制到人或执行到位的由保险机构按约支付悬赏金。同时,保险机构将保费余额的40%捐赠至“川南自贸玉带包拯爱心基金”,用于司法救助和爱心悬赏。涉商事执行案件采用比例悬赏。申请执行人确立不低于执行到位金额的5%作为悬赏金,举报线索经核实并执行到位的,从执行到位金额中予以支付。涉民生执行案件采用爱心悬赏。法院干警捐助设立“川南自贸玉带包拯爱心基金”,企业和个人捐助不断壮大基金规模,对需要悬赏的涉民生案件启用爱心基金支付悬赏保险费用。实施以来,对342案自然人和法人实施悬赏,悬赏执行到位6873万元,对执行到位金额的贡献达6.9%。
三是发布系列公告,实现悬赏信息全覆盖,提升执行威慑力。以“传统媒介+新媒体平台”模式发布悬赏公告,发动社会齐参与。在悬赏基础上,公检法联合发布敦促自首公告,敦促被悬赏人投案自首。落实自首从轻政策,明确不羁押、不判实刑。同时,秉承“无强制、非执行”理念,对拒不自首人员给予司法拘留、追诉刑事责任等制裁措施。实施以来,抓获被悬赏人67人,查获被执行人车辆35辆,55人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主动履行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