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开展好“感受公平正义”活动,马边法院坚持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将“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感受公平正义”活动的重要载体。近日,马边法院民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合同纠纷案。
原告阿洛某某受被告陶某某的雇佣,在河南省南阳市大桥乡中铁隧道集团一处有限公司承建,陶某某实际施工的工地务工。2020年3月16日,原告在工地工作时不慎受伤。2021年7月6日,原告与被告陶某某签订《工伤赔偿协议》,约定被告陶某某在协议签订后5日内支付原告工伤赔偿款105000元,如有违约原告可以向业主和总包单位主张上述赔偿款,且被告需向原告支付20%的违约金。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催收未果,原告认为被告构成违约,故诉至法院请求支持诉求。
承办法官以查明的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向被告耐心细致的讲解了拖延支付赔偿金的法律后果。鉴于本案原告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程度不高,承办法官多次与其沟通,反复释法明理。最终在法官的主持和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被告陶某承诺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阿洛三沙剩余赔偿85000元。该案圆满审结,使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感受公平正义”活动开展以来,马边法院法官灵活运用事理、法理、情理的调解方式,使得纠纷得到快速有效化解,促进案结事了,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实现了社会公平正义。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彭迪 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