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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路”上抒写公平正义

——西充县法院全面开启互联网庭审模式
来源:西充法院 作者:张蓉萍 赵宏洲 发布时间:2020-02-26 13:54:54

   2月25日9时30分,西充县人民法院行政庭通过“云上法庭”系统审理了一起行政案件;半小时后,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西充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借助科技法庭的远程直播技术在第一审判庭开庭,被告人董某在南充市看守所接受远程视频庭审。至此,西充县人民法院实现了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网上开庭全覆盖。

   打破传统  民事案件多点开花

   疫情当前,如何确保审判“不打烊”、公平“不掉线”?2月3日上班开始,西充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建菊就要求全院员额法官,要突破传统的、当事人必须到法庭参与开庭审理的形式,采用“互联网+法庭”的“云模式”充分发挥智慧法院功能优势,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网上诉讼服务中心、阳光司法APP、四川微法院等在线信息化平台进行网上立案、电子送达、跨域庭审、财产查控、网络拍卖等保障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法院正常工作不受影响,助力审判“不打烊”、公平“不掉线”。

   2月10日下午,伴随清脆的法槌声,西充县人民法院多扶法庭敲响了防疫期间“互联网+审判”第一锤。庭审现场,原、被告席位上空无一人,多扶法庭庭长梁辉通过微信平台,连线位于南充市顺庆区的民事诉讼原告赵某某,位于西充县城、南部县城、湖北省荆门市等地被告江某某、杨某某、王某某和某保险公司代理人,对双方的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争议进行了“互联网+”云庭审开庭审理。法官、书记员均佩戴口罩,电脑桌面上的开庭系统运行顺畅,视频画面清楚,声音传输清晰,庭审笔录和音视频同步留存。

   就在2月11日下午,为了按期开庭,西充县法院双凤法庭法官杨驰驱车1个多小时赶到黄某某所在地西充县仁和镇双江场镇,面对面指导被告黄某某注册了“四川微法院”小程序。开庭时间到了,杨驰挂上国徽,穿上法袍,就在街边搭起了庭审现场,通过手机端掌上法庭视频三地连线,顺利开庭审理一起离婚案件。

   2月12日,晋新法庭副庭长李开志利用微信成功调解一起民事案件;2月18日,西充县人民法院义兴法庭法官屈培先利用“四川微法院”小程序开庭审理马某诉范某某离婚案件。2月20日上午,西充法院多扶法庭、义兴法庭、太平法庭三庭齐开,法官梁辉、屈培先、叶腾博组成线上“合议庭”,利用远程视频依次对4件公告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疫情防控期间,西充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线上诉讼工作的各项规定,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快审判执行工作从“线下”至“线上”的转变,开年以来,西充县人民法院按照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要求,鼓励当事人办理申请立案、缴费、退费、阅卷及补充材料等事项时,选择“网上立案”、“远程庭审”、“电话调解”、“线上查控”等方式进行线上办理,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线上诉讼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截至目前,西充县人民法院已利用“四川微法院”、云上法庭、微信等方式,立案149件,开庭审理23件(其中利用互联网审理20件),庭前调解51件;运用网络线上查控81件,金额879.77万元。

   畅通渠道  行政案件规范高效

   2月25日上午,在西充法院第六审判庭,行政庭庭长王洪先通过“微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某专业合作社与被告某市街道办事处、某市农业农村局畜牧行政管理一案。双方当事人、代理人通过手机与合议庭连线。

   为保障庭审顺利开展,庭审前王洪先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原、被告沟通,指导其熟悉庭审小程序。该案的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文书均通过电子、邮寄等方式送达。整个庭审紧紧围绕法庭调查的问题开展,庭审过程技术设备保障有力,整个庭审过程规范顺畅,影像传输清晰稳定,各方当事人充分发表诉讼意见,庭审各环节有条不紊,审判长最后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没想到今天的法庭依靠信息化技术支撑,一根网线、两台显示屏、一只麦克风直接毗连了法院、原告、被告三方,庭审过程规范,影像传输清晰稳定,为西充县人民法院发挥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优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利益点赞!”原告某合作社负责人刘某这样说。

   “我院开通的互联网庭审平台包括庭审视频、举证质证、庭审笔录等功能,当事人可以选择电脑端、手机APP和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开庭。”王洪先介绍,之所以采取“互联网+法庭”的“云审判”模式,就是为了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和律师参加诉讼,让诉讼权利不因为疫情而减损,正义不因疫情而迟延。

   科技助力  刑事案件远程开庭

   2月25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西充县人民法刑事审判庭审判长杨红清宣布开庭,现场借助科技法庭的远程直播技术进行远程开庭,被告人在南充市看守所接受视频庭审。这是西充县人民法院首例刑事案件远程庭审。

   庭审现场,法官、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开庭系统与在市看守所羁押的被告人董某进行了远程庭审。在确认网络畅通后,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身份核实,告知被告人权利义务,最终完成对董某涉嫌贩卖毒品罪的宣判,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休庭后,庭审笔录通过远程庭审系统发送到看守所审判室,被告人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整个庭审过程,秩序井然。法院、看守所两端都对庭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并备存。“远程视频开庭减少了人员聚集,免去了被告人来回押解的在途时间,保障被告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的同时,高效完成疫情期间刑事案件的开庭审理。”西充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杨红清介绍,该案开庭前,西充县人民法院积极与检察院、看守所沟通协调,并得到各部门的积极支持,在各方配合下,网络远程庭审系统迅速调试成功,首次实现“两地连线”,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董某贩卖毒品案。

   西充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坚持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 “两手抓、两手硬”的要求,以科技手段促进审判、执行效率全面提升,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张蓉萍 赵宏洲 朱臻)


责任编辑: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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