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边彝族自治县地处四川西南小凉山区,过去主要是靠彝族民间德古维持秩序。“德古”,彝语意为德高望重的智者。彝族德古是彝族纠纷的“权威”调解者, 以彝族习惯法调解家支之间发生的各种纠纷。
近日,峨边法院“石榴籽”调解工作室通过邀请彝族“德古”与法官共同调解,圆满解决了一起彝族群众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
案件回顾 被告洛某某与原告佘某某经原告的朋友介绍认识,后因资金周转需要,2019年8月13日,被告洛某某向原告佘某某借款10000.00元,承诺于2020年1月30日还清借款,并出具借条一张,载明若到期未还清借款,自愿承担原告催款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但还款日到期后,洛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诿,借款和利息分文未还。经多次追讨无果后,佘某某诉至峨边法院请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德古助力 案件受理后,为更好地了解案情,承办法官亲自到被告家进行走访,并向被告的邻居、亲戚了解情况。考虑到原被告双方均为彝族,有着自己的彝俗习惯,为更好地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决定通过院内“石榴籽”调解工作室邀请“德古”共同参与案件调解。 调解中,承办法官先向双方解读了《民法典》的最新法律规定,就双方争议的问题从法律规定方面逐一进行释法明理,同时对双方情绪进行安抚。随后,“德古”从本民族的风俗习惯出发,对还款金额及方式等问题提出解决建议,再召集双方的亲戚长辈共同协商。最终,在法官和“德古”的共同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合意。
为持续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用活用好彝区人才资源,近年来,峨边法院将德古调解作为人民调解的重要补充,邀请“德古”参与法院调解工作,进一步丰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在调解中既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又遵守法律规定,有效避免矛盾激化,真正促进纠纷化解、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了彝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