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保驾护航正气浩然、排忧解难执行神速”。近日,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一名法官同时收到两面锦旗,当事人以此表达对市中区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热心服务的认可和感激之情。
值得一提的是,这两面锦旗来自于同一案件的原告和被告。这是怎么回事呢?
【案情回顾】原告陈某某的次子兰某某与刘某某婚后生育一子兰某。2021年7月1日,兰某某因工伤死亡,其就职公司与刘某某、兰某第二日就兰某某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陈某某当日未到场签字,后向公司发函追认该协议效力,因兰某某与刘某某已经离婚,协议中刘某某的签名并无法律效力。陈某某与兰某就赔偿金分配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分割50%的赔偿金。
被告兰某认为,陈某年岁已高,长期居住在大伯家,到法院起诉分割赔偿金是受大伯家人唆使。第三人刘某某则认为,自己和兰某某系假离婚,离婚后仍然居住在一起,其签订的赔偿协议有效,即便兰某某已去世,自己也会承担赡养陈某某的义务。
家人去世本是一件悲伤的事,祖母告孙子更让人觉得稀罕。庭审当日,随同当事人一起来法庭的还有各方当事人的亲戚以及邻居,他们或为自己这边的亲戚出主意,或与其他人员议论纷纷。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既要解决赔偿协议的效力问题,也要解决赔偿金的分配问题,为节约司法资源,真正化解本案家庭矛盾,调解是最好的办法。为了让死者家属尽快拿到赔偿金,缓和家人之间的矛盾,化解纠纷,案件承办人多次从德、情、法的角度与当事人沟通,耐心劝解,向当事人释明、权衡各方利益,最后各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至此,一起家庭财产纠纷圆满解决。
市中区法院坚持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细心倾听群众诉求,耐心释法析理,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司法问题,把“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