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办电工证、焊工证不?支持网上查询验证,正规程序报名、培训、考试到拿证一个多月,花费1500元,找我代理全程不用自己出面,半月拿证,费用减半。”这是被告人陈某常用的宣传话语。
近日,富顺县法院审结了一起伪造、变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被告人陈某通过出售伪造证件谋取非法利益。法院查明相关事实后,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据查,2018年至2021年,被告人陈某通过微信聊天群、QQ聊天群发布办证消息寻找客户,以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的单价,出售伪造的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作业、工程机械作业等特种作业操作证件,从中谋取非法利益。2020年9月,陈某为迷惑办假证的当事人,联系他人制作了假冒的国家应急管理机关官网网站,假证可在此网站上“印证”。截至案发,陈某共录入伪造证件数据2600余条,涉及假证2613个,侦查机关从证人和陈某处查获伪造、出售的假冒国家机关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件67本。
陈某通过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获利数万元,后由网安大队民警在网上巡查导致案发,其亲属为其退赃5万元。
本案中陈某的行为已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且情节严重;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依法从轻处罚。等候他的将是三年的牢狱改造生活。(彭文波 宋君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