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5日,峨边法院沙坪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原告范某某诉被告李来某某返还原物纠纷案。至此,当事人范某某诉至法院的三起纠纷案都圆满化解,原被告双方的合法权益以最快有效的方式得到保障,受到当事人一致好评。
案情回顾 一名原告,三张诉状 经营不善酿风波 被告李来某某曾将他名下一块位于核桃坪的土地租赁给了峨边某甲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工业冶炼生产,2017年10月,峨边某甲有限责任公司将该土地转租给峨边某乙有限公司。原告范某某曾任峨边某甲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范某某私人为公司垫付费用共计178439.28元,同时,峨边某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某向范某某借款230000.00元。2018年,原告范某某自行购买装载机、三轮车、抽水泵等设备给峨边某乙有限公司使用,设备均被峨边某乙有限公司安放在向李来某某租赁的土地厂房中。 因经营困难,峨边某甲有限责任公司和峨边某乙有限公司相继面临财务问题,范某某离任峨边某甲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至今,该公司仍未归还范某某私人垫付费用。峨边某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某也无力还款,只向范某某出具了一份载明欠款230000.00元的欠条。 2020年,峨边某乙有限公司停产,峨边某甲有限责任公司遂与其解除租赁合同。后因峨边某甲有限责任公司差欠李来某某部分租赁费,李来某某为挽回损失,雇人到厂房看守,扣下了范某某的私人所有设备不予归还。范某某向峨边某甲有限责任公司、峨边某甲有限责任公司董市长王某某、李来某某讨要欠款及设备均未果,一气之下提交了三张诉状,将三方分别诉至峨边法院。 原告范某某诉被告峨边某甲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案及其诉被告峨边某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两案件双方当事人均有调解意愿,沙坪法庭很快通过诉前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2021年11月30日前,被告峨边某甲有限责任公司一次性付清范某某垫付款及差旅费共计178439.28元;2021年11月30日前,被告王某某一次性还清范某某230000.00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但范某某与李来某某之间的纠纷,却一度陷入僵局。 倾情联动,巧解心结 力促干戈化玉帛 考虑到原告范某某诉被告李来某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被告李来某某系彝族群众,为与其拉近距离,高效化解矛盾,沙坪法庭特意邀请峨边法院“石榴籽”调解工作室一同参与案件调解。“石榴籽”调解工作室指派了院里深谙彝族同胞情况,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曲木木良,一边耐心询问双方当事人心中想法,一边为他们释明法律,分析利弊,同时,案件承办人也轮番为双方当事人作思想工作,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劝说大家互谅互让。 诚恳耐心的劝说软化了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原告范某某与被告李来某某最终同意和解,10月15日,承办法官一行来到安放设备的厂房主持现场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李来某某返还原告范某某私人所有设备,范某某自愿给付李来某某看管费2500元。当日,承办法官一行现场协助范某某清点完所有设备,双方当事人签下调解协议,一场纠纷就此消弭。 公平正义是人民的向往、幸福的尺度,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解决群众最盼、最急、最怨的突出问题,更是每一家法院汲汲以求的不泯初心。 峨边法院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努力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关切期待,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感受更加真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