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马边法院充分发挥双语法官优势,及时审结一起德古按照彝族习惯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纠纷,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017年5月23日,阿库某某在务工时因意外死亡,后经调解,用工单位赔偿阿库某某近亲属各项费用共计133万元。2021年5月15日,在德古的调解下,死者的配偶阿低某某与死者的母亲偶楼某某、兄弟阿库某甲、阿库某乙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工亡赔偿金调解协议书》,协议中约定:由死者的母亲偶楼某某、兄弟阿库某甲、阿库某乙承担死者的配偶阿低某某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并负责相应的抚养费和安全责任。之后,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诉至法院。我院立即组成双语法官办案团队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对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中就监护责任的不适当处分条款,依法不予确认。经法官多次多方面做工作后,双方对《工亡赔偿金调解协议书》中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依法予以确认,并出具调解书,现已全面履行完毕,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马边法院立足县情,严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相关要求,依法妥善处理德古按照民族习惯调解的纠纷,通过国家法律保证民族习惯的合法性,全面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让少数民族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王建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