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法院同志下班后还专门来为我立案,谢谢你们,留下来吃个饭嘛!”
10月12日晚,峨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法官曹登金连夜驱车前往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双河村,快速为当事人宋某某办理完执行立案登记手续后,又在当事人感激的挽留声中驱车离开。
当事人宋某某系峨边法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原告,2018年初,宋某某与该案被告赵某达成口头运输协议,约定为被告运输片石,被告按运输重量支付运费。至2019年春节前,双方结算运费共计65000.00元,赵某当日支付33000.00元,剩余32000.00元未支付,2019年3月5月,宋某某找至赵某名下的烧烤店要求其支付剩余运费,赵某以资金周转问题不便支付为由,当场出具一份欠条,载明欠宋某某运费32000.00元。之后,宋某某多次向赵某追讨所欠运费未果,2021年3月8日,宋某某诉至峨边法院,峨边法院于2021年7月12日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判令被告赵某支付原告宋某某运费32000.00元。
该案判决书生效后,被告赵某至今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宋某某只得向峨边法院咨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事宜。因当事人宋某某经济困难,白天忙于上班,工作期间不便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峨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了解该情况后,立即决定启用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待当事人下班后,安排立案法官曹登金上门为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
曹登金按照约定时间到达后,立即着手指导宋某某填写相关材料,当天就为其成功立案。10月13日,已将该案移送至峨边法院执行局办理。
诉讼服务中心是法院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近年来,峨边法院以此为着力点,围绕“一次办好”工作目标,通过升级硬件、优化流程等方式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接下来,峨边法院将持续延伸司法职能,针对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服务,用实际行动彰显法院的司法柔情和人文关怀,切实将司法便民、利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