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下午3:00,威远县人民法院首次运用“四川微法院”成功远程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1月14日,原告林某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周某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尹华荣多次与双方沟通,希望双方能加强沟通,相互信任、相互包容,重归于好,但调解无果。近期,原告向法庭提出其要外出打工,希望尽快开庭。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当事人无法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尹华荣遂决定通过启用“四川微法院”掌上法庭远程开庭审理案件,这一想法得到了院领导的支持。
2月12日,在电话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承办法官尹华荣便引导当事人在微信里添加“四川微法院”小程序,引导其注册,上传证据。2月13日起,承办法官尹华荣便与行装办2名技术人员就“微法院”所需的设备、可能遇到的突发情况、如何提升庭审的效果进行探讨。经过几日的多番调试,有效解决了视频卡顿、语音混乱等问题,实现了不经过第三方平台,仅在“微法院”小程序内实现网上庭审视频与科技法庭录音录像同步。
2月17日,承办法官尹华荣与当事人进行了第一次多方视频连接。2月19日14:00,开庭前,承办法官尹华荣与行装办2名技术人员提前到审判庭再次对设备进行调试。14:45,承办法官尹华荣登录“微法院”系统等候。14:46原告林某、被告周某及委托代理人吴某三人均进入“微法院”系统并登录成功。15:00,庭审正式开始。
书记员通过视频逐一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宣布庭审纪律。在尹华荣法官的主持下,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条不紊进行。庭审中行装办2名技术人员全程守候,中途出现原告手机网络断线1次,技术人员通过电话通知原告再次登录,待原告信号稳定后,庭审继续,并全程录音录像。16:30,随着法槌的落下,“微法院”庭审顺利结束并当庭调解离婚结案。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3人利用电子签名确认调解笔录,17:30,庭审全程结束。
此案系威远法院运用“四川微法院”进行庭审的有益尝试,全面实现庭审与法院内网、手机及科技法庭无缝对接。开庭实况,可以通过新浪直播等网络平台观看庭审,同时庭审视频自动同步进入电子卷宗,保障证据的法律效力,确保庭审的公平与公正。
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威远法院始终坚持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审判,利用司法科技手段,最大限度减轻了疫情对审判工作的冲击,方便了当事人参加诉讼和享受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