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眉山市东坡区法院持续攻坚、重拳出击,依法对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拘留。
2021年7月15日,申请人沈某某申请立案执行刘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被执行人刘某支付交通事故损失共计15余万元,承担诉讼费1650元。
东坡区法院在执行中,通过查询执行查控系统和走访调查查明,被执行人刘某名下无可执行财产,日常以拉货为生。申请人表明,被执行人刘某自交通事故发生以来这一年,从未赔偿事故损失,且每次谈及支付赔偿费用,刘某便找各种理由推诿。因此,双方矛盾日益加剧,执行承办法官也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刘某均不同意协商条件。
近日,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被执行人刘某经法院工作人员多次催促才到法院。经过法官再次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刘某仍以各种理由表示没钱,东坡区法院领导决定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于当晚9:30成功将被执行人刘某拘留。刘某在拘留期间向承办法官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赔偿义务。
(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