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果。9月28日,康定市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勇主持学习。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队伍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僧侣和师生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康定市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立足审判职能,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贡献法院力量,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