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制网
法治文化研究会

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学习 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来源:康定市人民法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9-29 21:32:04

QQ图片20210929213132.png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巩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果9月28日,康定市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勇主持学习。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甘孜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利,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队伍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会议强调,全院干警要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甘孜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僧侣和师生等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思想基础,增进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康定市人民法院将以此次民族团结“进步月”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党史学习教育为载体,立足审判职能,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贡献法院力量,以实际行动维护全市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责任编辑:刘华

新闻总署国登2012-F00075847号· 知识产权 (川)作登字2017F00078064 · 连续出版物刊号 川KXO1-093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 川B2-20191090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川网文【2019】5415-440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川字第00217号

出版物许可证 新出发字第510105010299号 · 川文旅审函【2019】886号 · 川新广审批准字【2017】335号 · 川法学文研批字【2015】012号 · 川法文批字【2019】009号 · 川新广批函字【2016】30号

国家商标局受理第23862702号 · 网络安全资格认证第23955号 · 省法治文化研究会融媒体中心负责技术、维护和管理

蜀ICP备12029925号-1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1487号

本网站(非新闻类)刊发信息不代表主办单位和本网之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本网删改·法律顾问:省法治文化研究会专家委(何艳律师)

四川法艺文化传媒 四 川 法 制 网版权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1997-2020 by www.scfzw.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脑版 | 移动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