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翠屏区法院李庄法庭成功化解一起旅游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6月7日,文某与四川某康养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旅居会员服务合同书》,合同约定:文某一次性向四川某康养服务有限公司预付储备金20000元办理旅居卡成为该公司会员,享受会员旅游折扣优惠,五年中若文某未到该公司提供的服务项目居住消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就可退回预存服务储备金。当日,原告向被告缴纳了上述储备金20000元。同时,罗某自愿为被告公司提供担保。
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文某一直未外出旅游,也未到被告公司提供的项目进行消费,且双方签订满一年,文某要求四川某康养服务有限公司退还20000元储备金。四川某康养服务有限公司和担保人罗某互相推诿,拒不退还储备金。文某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请求二被告共同退还旅游储备金20000元并承担违约金。
李庄法庭受理该案后,法官多次电话通知二被告到庭领取相关法律文书,但被告法律意识淡薄,拒不到庭应诉也不同意退还款项。经查,被告公司注册地在成都市高新区,但实际上并未在该地点经营办公,法院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被退回后,案件陷入送达难的困境。此后,法官调查了解到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反复与其沟通,结合案件事实和证据,向其释明若法院判决被告败诉,其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有可能面临的不利法律后果,使其知晓利害关系,孙某随即表示愿意到庭处理此事。
当天,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自愿于2021年年底前退还原告20000元,被告罗某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李庄法庭于2017年9月挂牌成立了环保旅游法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法律宣传和多元解纷力度,为商家和游客提供司法服务,妥善化解旅游纷争,优化旅游环境,为李庄古镇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邹艳 彭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