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调解员”化解纠纷助人和。强化案件审判,及时定纷止争,审结乡村各类纠纷90件,其中调撤案件80件,调撤率达88.90%。同时围绕“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目标,坚持以“和”文化为基调,与辖区石马村等4个村建立矛盾纠纷多元联调机制,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指导调处纠纷14件次,应邀参与矛盾纠纷化解17次,其中妥善化解群体性纠纷3件、涉村集体“三资”矛盾纠纷2件,最大限度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当好“辅导员”专业辅导助兴业。与辖区9个集体经济发展重点村的“带头人”进行“一对一”精准辅导,“面对面”普及合同、物权等与村集体经济经营相关的常见法律知识18次,培养村集体经济发展法治“生力军”。利用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开展“微腐败”典型案例宣讲,提升镇村干部法治能力和水平,提出定期清查、动态报告等建议3条,促进集体“三资”规范化管理、阳光化运行。
当好“顾问员”保值增值助致富。法庭两名干警先后担任省定贫困村、乡村振兴重点村第一书记,主动担任集体经济重点项目“法律顾问”,为村“清产核资”把关,协助摸清“三资”底数。定期与村委干部开展座谈,就制定、清理集体经济合同等提供法律服务,协助排查防范化解村集体经济发展法律风险5个,有效避免资产流失、资源浪费等集体利益受损情况。2020年,辖区14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均达5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