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以案说法开展法纪教育,宜宾监狱、宜泸宜叙公司以及三江供电中心20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庭审。
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10月至2011年6月期间,原珙县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叶某某利用在珙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负责民爆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的职务之便,在民爆物品检查、火工产品供应、民爆品仓库验收及启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煤矿业主、相关人员等现金共计人民币170.8万元
“我对不起国家、人民,对不起组织培养,对不起家人,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希望大家以我为戒,不逾越红线,正直做事、清白做人。”被告人叶某某在庭审中说到。
一个半小时的庭审,从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到法庭宣布休庭择日宣判,整个过程环环相扣,法律和情理交融,警示与教育并重。被告人当庭认罪认罚、深刻悔悟、沉痛忏悔,旁听党员干部认真聆听,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结束后,该院刑庭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向部分旁听党员干部介绍了贪污罪、受贿罪等职务犯罪的罪名和量刑,对审判实践中如何运用刑法法条进行了法律释明,开展了廉政警示教育。
旁听党员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旁听身边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直击人心、深受震撼,知晓了职务犯罪的危害,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在今后工作中,一定以案为戒,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牢记纪律规矩,时刻警醒、鞭策自己远离职务犯罪,做一名严守法纪、清廉用权的党员干部。
(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毛吉宇 彭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