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是农历八月十六,俗话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19:30,乘着皎洁的月色,富顺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按“盐都秋猎”夜间行动预定计划整装待发,悄然出击。
20:00,执行干警抵达被执行人曾某位于代寺镇某村家中,强制传唤曾某到庭。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不到一个小时便筹集了剩余案款1万元,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首战有多顺利,次战便有多艰难。
何某、黄某、秦某诉王某合同纠纷三案,经富顺法院判决,被告王某应分别退还何某、黄某、秦某加盟费,共计2.4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未履行。该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王某仍未履行义务、未到庭接受调查、未向法院报告自身财产状况。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及公安协助临控反馈的信息,被执行人王某近期经常驾驶一凯迪拉克牌轿车出没在自贡市高新区南湖国际社区地下及周边停车场。晚21时许,富顺法院执行干警一车四人,赶赴目的地。
在南湖国际社区地下停车场,执行干警先后采用警车慢巡、人工排查的方式,全面排查该停车场负一楼负二楼车辆,随后又另抽调4名干警参与搜索,一队围着小区周边地表巡查,一队继续搜寻地下车库。23:10,执行干警成功控制王某所驾驶的小汽车。
但因该车并非王某所有,电话联系王某也无人接听,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执行干警在查看停车场进出记录后,初步判断王某应当居住在该小区,但其名下并无房产登记信息。该小区住房众多,在无房号信息的情况下,想要在深夜找到王某并非易事。经过现场商议,决定留下两名干警继续蹲守,其余干警撤回。
就在众人悻悻而归时,执行法官接到王某回拨的电话,经电话劝说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利害关系后,王某同意下楼见面。次日00:30,王某被成功带回富顺法院。
到院后,执行法官再次对王某开展释法说理,充分将法律讲透,将压力给够。王某见识到了法院的执行决心,在面临司法拘留和拒执打击的高压下,开始打电话四处筹款。
因王某信誉欠佳及夜深诸多不便,其并未在短期内筹得足额案款,忙碌了一天的执行干警只得不顾疲惫继续值守。次日08:00,从皓月高挂到旭日东升,王某终于支付完三案案款2.4万元,熬了一宿的执行干警立马联系申请人核实情况,得到肯定后该三案执结完毕。(贺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