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是筠连县法院吗?我申请交XX案的抚养费,请问怎么交?”电话那一头被执行人张某说。
案情回顾:2017年6月,张某聪与张某经法院调解离婚,二子女由男方张某聪抚养,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800元。起初,张某能按约定给付,但自2019年1月开始,张某便再未给付二子女抚养费。无奈之下,张某聪于2020年2月向筠连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某2019年全年未支付的抚养费9600元。
收案后,来势汹汹的新冠肺炎疫情没能阻碍筠连县法院执行干警办理案件。经了解,被执行人张某长期在外地,且不配合执行,于是执行干警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启“云执行”工作模式,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上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张某财产状况进行网络查控,依法冻结了其名下的银行、微信、支付宝等账户。迫于压力,被执行人张某于2020年2月20日主动联系筠连县法院,申请交纳执行款,当日就把执行案款9600元转入指定账户。至此,该案仅10天便圆满执结,整个执行过程“零”接触,收款、付款“零”会面,实现疫情防控与案件执行两不误。(古静、傅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