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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筠连县法院创新司法首问责任制 助推干预过问司法依法流转办理

来源: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作者:曹建 发布时间:2021-09-15 17:22:27

为源头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影响人民群众司法感受突出顽疾,筠连县法院探索制定《司法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将干预过问司法深度嵌入司法首问责任制,实行依法流转办理,干预过问必流转、流转办理必依法、记录平台必填报已成为常态,实现落实 “三个规定”、践行司法为民、消除干警违纪违法风险有机结合。该制度位列全市基层法院教育整顿重点制度第一名,在全市法院教育整顿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研讨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

定主体、明责任,流转办理由散变聚

一是主体明确化。系统检视司法实践中常见的干预过问司法情形,深入挖掘适用“三个规定”的主体类型,全面构建干预过问与被干预过问两大主体范围,确保干预过问司法依法流转办理主体明确。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等诉讼参加人,诉讼参加人以外的普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领导干部(含离退休)或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朋友,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含离退休),其他相关群体五个方面明确干预过问主体范围;从员额法官、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警察、其他从事审判执行活动的相关人员五类人员明确被干预过问主体范围。通过多方纳入和类型划分,着力解决干预过问司法依法流转办理主体泛化、对象不清的问题,有效防止事不关己、推诿扯皮等不良现象。

二是责任固定化。将首位接待来访、首位拆阅来信、首位接听来电、首位查收来邮的干警作为首问责任人,承担干预过问司法依法流转办理程序启动责任。建立以诉讼服务中心为枢纽,各人民法庭为分支,全院各部门协同负责,共同处理和解决干预过问司法事项的工作大格局,形成干预过问司法依法流转办理全员责任体系。强化部门负责人把关责任,各具体责任人流转办理情况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以部门为单位按月报送政治部(督察室)进行分析研判、结果运用,并移送档案室归档保存。通过固定责任,倒逼各责任主体刚性落实制度,有力破解干警“不愿流转办理、不敢流转办理、不善流转办理”的难题。

定规则、明流程,流转办理由乱变序

一是明晰规则。对于干预过问司法事项,首问责任人不得自行办理,必须按照干预过问司法依法流转办理规则进行流转,及时在人民法院“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完成填报,并以负面清单形式杜绝瞒报、谎报、缓报、漏报等不良情形。对于办理查询、咨询、业务受理、投诉等事项本身并不违规的干预过问司法事项,由首问责任人依法流转办理;对于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不当咨询、指导或出具“专家”意见等干预过问司法事项,基于事项本身具有的违规性,首问责任人依法不得流转办理。以干预过问司法事项本身违规与否作为是否依法流转办理的界限,形成导向明确的处置规则,方便干警适用。

二是明晰流程。首问责任人应告知或引导干预过问人通过诉讼服务中心专用电话热线或导诉台依法咨询办理,填报《干预过问司法首问责任人流转情况登记表》,同步流转至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专用电话热线接听干警及导诉台值班干警接到干预过问人请求后,按岗位职能依法办理或流转办理,依法不能办理或不属于法院职能的作出解释,填报《干预过问司法流转办理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干预过问司法依法流转办理情况,并反馈给首问责任人。干预过问司法依法流转办理全过程网上流转、记录留痕,防止暗箱操作滋生线下风险。制定干预过问司法依法流转办理流程导图,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流程节点、时限要求等内容,推动干预过问人合理诉求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办。

定支撑、明问效,流转办理由虚变实

一是强化支撑。筠连县法院组建课题组开展专项调研,对全院102名干警开展问卷调查,形成《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制定〈司法首问责任制实施办法〉的专题报告》,该报告入选全市法院教育整顿3项重点调研成果,被市中级法院层报省法院、省教育整顿指导组、市教育整顿办,获得省教育整顿指导组高度肯定,为制度落地落实营造良好的条件氛围。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专题培训研讨,各部门、各支部开展例会学习,确保制度入脑入心。开通专用电话服务热线,明确2名诉讼服务干警专门负责干预过问司法依法流转办理,纵深推进制度见行见效。

二是强化问效。在诉讼服务中心及各法庭上墙公示干预过问司法依法流转办理制度,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明确政治部(督察室)的监督管理职责,每月收集《干预过问司法首问责任人流转情况登记表》《干预过问司法流转办理情况登记表》,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公示,将干预过问司法依法流转办理情况纳入审务督察范围,定期开展专项督察,重点检查干预过问司法流转情况、办理情况、登记情况以及部门负责人把关情况,将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干警业绩评价范围,严格进行考核奖惩,督促各责任人履职尽责,激发制度效能。

(四川省筠连县人民法院  曹建)


责任编辑:杨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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